2017年1月1日,《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实施,是为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制定。依照该法规定,WCS紧锣密鼓开展机构登记、设立代表处等各项工作,并于2017年9月4日正式注册成功,获得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自此,在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下,WCS中国项目将一如既往致力于:
面向自然保护的科学调查和研究
保护措施的试点示范
保护技术的研发和咨询
保护相关能力培训
面向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WCS著名代表人物威廉·毕彼博士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曾于云南开展雉鸡类的研究。时隔半个世纪之后,WCS首席科学家乔治·夏勒博士开始了他在中国的研究工作,拉开了WCS进入中国开展长期保护工作的序幕。目前,WCS中国项目在藏北实施高原大型哺乳动物保护和可持续管理的示范工作;在东北地区推动跨国界东北虎保护;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参与扬子鳄的重引入与保护工作;在华南地区开展旨在减少非法野生动物消费和贸易的工作;还有面向中国野生生物执法人员的激励项目——中国野生生物卫士行动,等等。
在《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规范和中国政府的认可与支持下,WCS将踏实前行,在更大范围内开展野生生物及其栖息地的有效保护工作。WCS China Stands for Wild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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